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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I 教師專區
EMI 教師專區
EMI Faculty Resources
本專區提供亞洲大學教師開授全英語授課 (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, EMI) 課程之授課資格、授課鐘點核計及相關法規資訊, 供教師開課及課程規劃參考。
EMI 課程授課資格 EMI Faculty Qualifications
依據 《亞洲大學推動全英語授課獎勵辦法》, 開授全英語授課課程之教師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, 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:
1
國外英語系國家學歷
學士、碩士或博士曾至國外取得英語系國家學歷。
2
具 CEFR B2(含)以上程度之英語能力證明
具備下列任一等同 CEFR B2(含)以上程度之英語檢定證照:
| 英語檢定 | 資格標準 |
|---|---|
| 全民英檢(GEPT) | 中高級複試 |
| 托福外語能力測驗(TOEFL) | PBT/ITP 527;iBT 79 |
| 多益(TOEIC) | 785(聽力 400、閱讀 385) |
| 雅思國際英語測驗系統(IELTS) | 6.0 |
| 外語能力測驗(FLPT) | 240 |
|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(Cambridge Main Suite) | FCE |
|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(BULATS) | ALTE Level 3 |
| 全球英檢(GET) | B2 |
3
EMI 教師培訓認證
參與 EMI 培訓工作坊並通過認證,並取得證書。
EMI 課程授課鐘點加權 EMI Teaching Hour Weighting
依據 《亞洲大學教師授課時數暨鐘點費核計要點》, 經語文教學研究發展中心審核通過之全英語授課課程 (EMI 課程),且符合相關規定之授課教師, 其授課鐘點依規定加權核計。
1.2 倍
經審核通過之 EMI 課程,符合規定者, 該門課程授課鐘點數以 1.2 倍核計。
實際授課時數及鐘點費核計方式, 仍依本校現行相關規定及審核結果辦理。
相關法規 Related Regulations
本頁內容係提供 EMI 課程授課相關資訊之摘要說明; 實際資格認定、授課鐘點核計及各項獎勵措施, 依本校最新公告及相關法規辦理。
亞洲大學EMI推動資源辦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