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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I 教師專區

EMI 教師專區

EMI Faculty Resources

本專區提供亞洲大學教師開授全英語授課 (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, EMI) 課程之授課資格、授課鐘點核計及相關法規資訊, 供教師開課及課程規劃參考。

EMI 課程授課資格 EMI Faculty Qualifications

依據 《亞洲大學推動全英語授課獎勵辦法》, 開授全英語授課課程之教師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, 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:

1
國外英語系國家學歷
學士、碩士或博士曾至國外取得英語系國家學歷。
2
具 CEFR B2(含)以上程度之英語能力證明
具備下列任一等同 CEFR B2(含)以上程度之英語檢定證照:
英語檢定 資格標準
全民英檢(GEPT) 中高級複試
托福外語能力測驗(TOEFL) PBT/ITP 527;iBT 79
多益(TOEIC) 785(聽力 400、閱讀 385)
雅思國際英語測驗系統(IELTS) 6.0
外語能力測驗(FLPT) 240
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(Cambridge Main Suite) FCE
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(BULATS) ALTE Level 3
全球英檢(GET) B2
3
EMI 教師培訓認證
參與 EMI 培訓工作坊並通過認證,並取得證書。
EMI 課程授課鐘點加權 EMI Teaching Hour Weighting

依據 《亞洲大學教師授課時數暨鐘點費核計要點》, 經語文教學研究發展中心審核通過之全英語授課課程 (EMI 課程),且符合相關規定之授課教師, 其授課鐘點依規定加權核計。

1.2 倍
經審核通過之 EMI 課程,符合規定者, 該門課程授課鐘點數以 1.2 倍核計。
實際授課時數及鐘點費核計方式, 仍依本校現行相關規定及審核結果辦理。
相關法規 Related Regulations
本頁內容係提供 EMI 課程授課相關資訊之摘要說明; 實際資格認定、授課鐘點核計及各項獎勵措施, 依本校最新公告及相關法規辦理。